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5月27日下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传达省领导有关批示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展怀主持会议并讲话。

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近期,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学习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近期,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局班子会,第一时间及时专题传达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召开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局党组成员逐一进行研讨交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