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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时间:2025-07-03 来源: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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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学习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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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政治担当抓好落实。机关事务管理作为党政机关运行保障的重要环节,新修订的《条例》明确的有关内容与机关事务各项工作紧密相关,作为机关事务部门,要做好执行者、推动者和监督者,主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逐章逐条对照,把握新要求和“负面清单”,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不折不扣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二要聚焦主责主业抓好落实。一是聚焦办公用房领域,全面提高资产使用效能。严格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市直各单位需要配置办公用房的,依法依规充分整合现有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严格按编制按职务核定面积标准,严禁超标配置,严禁超标准装修和豪华装修办公用房;强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统计数据分析运用,进一步推动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全面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核查,并围绕国有资产、办公用房管理方面开展更多调研;统筹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降低总体支出成本,减轻财政负担。同时,会同市财政局进一步研究委托采购、统采分签的采购模式,全力支持梅州市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客采云)建设及推广使用;对接广东智慧机关事务一体化平台,拟建立云上公物仓,依托平台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集中统一管理。二是聚焦强化监督管理,全力推动公务用车高效运行。从严配备公务用车,充分利用和合理统筹配置现有公车资源,推动车辆盘活利用,严格执行“先处置、后更新”的原则,避免闲置浪费;拟联合市财政局建立公务用车年度配备更新计划与年度预算挂钩机制,科学做好年度预算;完善租赁服务保障,推动公务出行降本增效;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充分利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开展巡检和数据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公务用车存在问题,掌握车辆各类运行成本;积极推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不断提高全市年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配比率;积极配合做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财政厅组织的第四批以“统采分签”模式推动公务用车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三是聚焦规范公务接待,全面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条例》精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制定《梅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意见》并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印发,要不断细化完善实施细则和负面清单,明确具体标准要求,全面加强规范管理,强化监督问责,为加强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四是聚焦节约型机关建设,全力推动后勤服务降本增效。抓宣传强氛围,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大院和本局机关节约资源活动,鼓励大家落实节能措施,在大院内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抓工作强落实,将常态化“过紧日子”要求贯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始终,严格经费预算管理,探索推行“统采分签”,服务采购货比三家,推动机关运行降本增效;不断优化后勤服务管理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巩固“勤俭节约 人人有责”的节约型机关良好形象;将制止餐饮浪费融入到采购、加工、配餐以及公务接待全过程,强化信息化赋能,提高备餐精准度,降低食材成本、减少厨余垃圾等。三要完善制度机制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条例》要求,准确把握《条例》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对接国管局、省管局相关制度要求,抓好新旧对照,结合市情实际,全面梳理并抓紧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全市机关事务领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从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推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养成习惯、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