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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1-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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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我省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坚持政治统领,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机关事务法治实践,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新理论新思想新论述第一时间学习到位、第一时间部署落实。组织召开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会议、座谈会,将法治化建设作为会议重要研讨内容,在深学细悟中锚定法治化建设的目标方向、把握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思路。在中山大学举办全省机关事务系统干部能力提升研修班,专题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推进提升法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制定学习方案,按照“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谋划新征程全面推进法治化建设的工作举措,明确具体要求、稳步推进落实。三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并开展集中研讨,明确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机关事务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领域法治化研究,出台好用管用的配套管理制度、规范、标准,实现改革与法治同频共振、相辅相成。四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着力在责任落“实”、《条例》学“实”、警钟敲“实”、监管盯“实”、党建抓“实”上下功夫。全局上下“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性大幅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显著提升,学习成效得到省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调研组充分肯定。

  (二)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带头尊法学法。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带头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领会掌握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亲自协调我局参加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立法现场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推进地方性立法工作。二是带头研究部署。召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工作方向。将法治化建设纳入局《2024年工作要点》抓紧抓实,研究制定局《法制建设工作计划(2024-2025年)》,明确制度制修订任务、流程和工作要求。三是带头依法决策。组织修订局《业务审批权责清单》《公文审批权限与办理流程清单》,进一步明晰审批权责、规范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能;制定《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修订《局务会议议事规则》,通过进一步细化分层分级决策机制,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三)加强法制建设,统筹推进法规制度“立、改、废”。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立足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一是全面强化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按照“1+1+N”制度体系总体框架,制定出台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主干,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管理试行办法》《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测预警办法》、局《划转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等为配套,以新制定《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实施细则》《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授权使用实施细则》等为补充,逐步建立形成覆盖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管理制度体系。二是稳步健全后勤服务保障标准制度。修订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研究制定省《党政机关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启动《机关办公区域物业管理监督与评价》省级标准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三是细化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起草出台局《政策解读工作规定》《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等制度,推动内部管理全覆盖,着力构建上下贯通、科学有效、执行有力的内控制度体系。四是细致做好党内法规、政府文件清理。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细致做好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研究提出清理意见。五是探索启动机关事务管理地方性立法。紧盯《机关事务管理法》立法进程,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做法,加强与人大、司法等部门沟通协调,深入分析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遴选立法专家团队,明确立法需求与工作目标,探索启动立法前期调研。

  (四)弘扬法治精神,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普法要求,坚持学习内容全覆盖、学习对象全参与、学习形式多样化。一是制度先行,推动学法常态化。研究制定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明确学法要求、细化学法内容、丰富学法形式、压实学法责任、推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考学互促,圆满完成学法任务。面向全局收集学法需求,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并及时印发资料;举办以机关事务管理法律风险、应对措施为主题的“机关事务大讲堂”;建立法治化建设研讨交流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法治化建设方向。根据省普法办部署要求定期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学法考试,参与率、通过率均达100%。三是以案普法,多形式开展现场学法。组织前往广州市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基地、花都监狱现场学法,前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案件庭审“沉浸式”学法,邀请省法院刑二庭庭长以“在职务犯罪审判中强化警示震慑 持之以恒开展反腐败斗争”为题现场讲法,让干部职工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受到震慑警醒。四是紧贴实际,加强政策解读和经验推广。汇总梳理业务领域重点法律问题和政策文件,编发《政策法规问与答》供全局学习参考;编撰《粤管信息》,向全省机关事务系统推广法治化建设先进做法和成熟经验。

  (五)强化依法行政,着力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水平。严格落实事先法律论证责任,将其作为研究决策的前提条件,全面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与省司法厅等部门对接,进一步细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明确必要性、合法性、规范性、实操性审核要点。二是建立重大合同审查机制。明确将局标的在300万元以上的合同纳入内审范围,作为加强局内部控制工作的具体举措和弥补法律顾问合同审查不足的必要补充。三是认真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做好“限制竞争条款多”整治工作,建立内部审查与常态化报送工作机制。四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制定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公职律师主要职责、管理方式、履职保障,组织参与制度起草、合同审查、普法宣传、涉法涉诉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六)坚持依法履职,持续增强依法管理保障能力。深耕资产管理,做优服务保障,健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一是依法加强资产集中统管。全面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核查,建立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不含省属高校、公立医院)房产总台账;统筹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实现我省新能源公务用车保有量全国第一;落实省政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办公用房确权登记工作,办理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首次登记面积、土地确权面积均位居全国前列。二是依法开展后勤服务保障。紧盯采购、监管、评价各环节,强化市场竞争与全过程监督,稳妥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三是依法强化数字赋能管理。落实全国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要求,创新“五全”管理理念,突出分级共管、辅助决策、动态监管功能特色,高水平建成广东智慧机关事务一体化平台,将管理要求细化为具体程序模块,为依法依规做好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七)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法治化。一是扎实办理建议提案。认真落实办理要求,坚持“一把手”领办,将建议提案办理列入局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办理流程,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得到代表、委员和督办单位高度肯定。二是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制定局《官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发布、网站留言办理、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工作的流程、职责、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不足。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国家及省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机关事务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二是现行规范性文件和内部制度位阶较低。三是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原因分析。一是我省机关事务工作起步晚、底子薄。二是机关事务地方性立法基础薄弱。三是学法用法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一)加强理论武装。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的能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局《法制建设工作计划(2024-2025年)》各项任务,强化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扎实开展地方性立法前期调研,科学有序制定和修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有住房管理等方面法规制度,加强对全省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体系建设,强化依法高效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责。

  (三)加强理论研究。加强与中山大学等高校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广东机关事务研究院作用,重点加强机关运行保障“物”的研究,推动理论性、前瞻性、务实性与咨政服务紧密融合,努力填补国内机关事务法治领域理论研究空白。

  (四)加强队伍建设。依托广东机关事务管理人才培训基地,分层分类组织开展法治化专题培训。依托“广东机关事务大讲堂”等平台,开展系列法治讲座培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治培训中的作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