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制定《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和《财务管理量化积分考评办法(试行)》
时间:2023-12-04
来源: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聚焦“两个更好服务”,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预算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和《财务管理量化积分考评办法(试行)》。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试行)》按照“依法依规、分权制衡、权责明晰、公开透明、多方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抓住招标代理机构一个关键环节,围绕采购主体(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和采购限额(货物10万、服务20万、工程30万)两个实施维度,构建采购单位自主实施、代理机构协助招标和中心指导监督既相对独立又互相制约的三方关系,通过采购小组管总,采购办抓细、采购单位做实等举措,进一步完善采购流程,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采购招标工作质效。
《财务管理量化积分考评办法(试行)》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填报、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审计整改、资产管理和其他财务管理工作8个方面,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量化积分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实施奖惩。通过加快执行进度、加强绩效管理、加大监督力度等方法,推动中心各预算单位持续增强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