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三个聚焦”实现新能源公务用车高效管理
近年来,深圳市宝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措并举,大力推动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新能源占比大幅度提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显著降低,切实为绿色低碳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聚焦提早谋划,夯实发展基础
摸清全区公务用车报废、购置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提前拟定更新新能源公务用车计划和指标。制定《宝安区2024年公务用车更新计划》、《宝安区公务用车管理业务办理指南》等制度,全面指引全区各单位分批更新新能源公务用车。组织全区百余家单位上千人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业务培训,在政策传达、案例剖析等方面进行授课答疑,把“规范管理”的主基调贯穿到公务用车管理全过程。推进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套设施建设,采用“V2G”新技术建设区府大院充电桩,为全区4个示范项目之一,有效落实深圳市世界一流“超充之城”建设工作部署。
聚焦减碳降耗,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公务用车的引领作用,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以来,全区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00%为新能源汽车;秉承公务租赁车辆优先租用新能源汽车的原则,2023年新能源车租用占比达94%,运行维护成本显著降低,高标准完成2023年“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任务指标。
聚焦监督检查,推动全链条管理
实施“一车一档”,建立新能源公务用车电子档案,确保从采购到运行维护全流程监管。加强与审计部门合作,定期报送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和购置经费数据等资料,强化车管审计双重监督。联动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开展常态化专项检查,对不使用专用充电桩计价充电、公车私用、公卡私充等行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杜绝违纪违规用车行为。依托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将新能源公务用车纳入管理范围,防止出现“电耗异常”和“费用未录入”等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