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日,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式获得由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授予的“节约型机关”称号。
2020年以来,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国管局关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的部署安排,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有效推动全市党政机关高效率低成本运行。
不断强化预算管理,从源头“降本”。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工作,加强预算审核和内部控制管理,完善预算管理相关制度。坚持落实阳光采购,引入第三方公司加强项目造价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深化集中统一管理,促资产“增效”。以资产管理为基础,规范资产管理台账,通过科学配置、共享共用、严格审批等方式盘活闲置办公用房,加强全市公务用车一张网建设和全过程监督,搭建涵盖管理、保障、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智慧机关服务平台,推动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助机关“节能”。制定《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管理制度》《清远市公共机构节电、节能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积极开展节能、节水宣传活动,并荣获“市级节水型单位”称号,引领节能降耗新风尚。以技术改造促节能,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如通过改造某机关楼地下停车库照明灯,节电率达到82%;优化机关大院部分楼宇中央空调循环水系统,夏季制冷节电率可达30.3%。
大力创建绿色食堂,让节俭“成风”。以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为重点,开展绿色餐饮服务调研,实行全链条全过程管理,成立文明就餐督导队制止餐饮浪费,食堂厨余垃圾减少11%。通过食堂“小餐饮”带动机关“大节约”,市机关食堂荣获市崇尚节约餐饮服务示范单位称号。
图为志愿者向就餐干部发放宣传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