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局:落实“三项举措” 打造绿色节能机关
今年以来,韶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落实绿色节能机关建设“三项举措”,有力保障市级党政机关节约高效运转。
加强水电节能管理。坚持靠前谋划,部署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节约用电用水管理工作,更新完善《市四套班子机关水电设施管理制度》,进行节约用电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改善用电浪费问题11项。加强照明系统用电管理,减少走道亮灯时长,杜绝“无人灯、白昼灯、长明灯”。加大节能技改力度,全面检修节水器具、配电设备,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抓实节能改造,更新老化变压器,解决漏油断电问题。加强节水管理,普及节水器具。
加强节水管理,解决机关饭堂天花板漏水问题 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制定《韶关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点打造方案》等制度规定,通过设置摆放垃圾收集点、有害垃圾集中投放点、分类垃圾桶等,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借助公共场所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等进行指引,确保垃圾分类知识入脑入心。坚持“一月一巡查、一季度一测试”,垃圾分类行为经红黑榜公布、知晓率经线上测试,提升分类意识与技能。以单位科室为教育基地,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 巡查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印发《市接待办(市机管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细化公车使用要求、维保标准,为公车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公车管理与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深度融合,对车辆使用进行实时监控分析,建立单车费用支出超标预警机制,按月发布使用情况公报,强化治理“车轮上的腐败”。立足公务出行绿色化,倡议公共交通出行,加强驾驶员技能培训,减少车辆损耗和油耗。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在公车更新中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配备新能源车。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6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