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动公务用车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跨越式发展
文/罗展怀
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自2021年4月组建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国管局工作要求,坚持务实创新、多措并举,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大力推动公务用车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和新能源汽车消费,取得良好成效。
高位谋划,全面系统部署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助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党政机关新增和更新的机要通信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或节能车)比例达到60%,鼓励公务租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2021年以来,省政府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系统谋划部署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要求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复杂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多次专题分析公务用车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情况,研究具体落实措施,要求把工作抓实、基础打实、步子迈实。
制度支撑,研究制定务实管用政策措施
在推动公务用车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过程中,坚持制度先行、制度支撑,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机制,形成科学、合理、明晰、可操作的刚性约束,把制度完善起来,把责任落实下去。
出台具体政策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要求,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21年8月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大力推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通知》,对公务用车应用新能源汽车作出明确具体的政策要求,提出细化量化、务实管用的规定措施,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有关团体组织年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和节能车比例不低于60%,其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新增及更新的机要通信用车全部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编制为2个以上(含2个)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有关团体组织,如现有公务用车中没有新能源汽车,在配备更新时,优先选配新能源汽车”等。《通知》的印发,对广东省公务用车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政策引导和刚性约束作用,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明确细化的规定务实管用、简便易行,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科学合理确定统计口径。广东省公务用车更新配备新能源汽车比例实行全口径统计,包括所有单位、所有车辆类型、所有车型,确保口径一致、公平公正、不含水分。所制定的总体目标比例与国管局规定要求保持一致,让目标科学合理、可触可摸,增强各单位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信心,压实工作责任。
健全配套制度机制。2023年6月,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指导和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公务用车应用新能源汽车提供配套政策。2023年8月,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将更新配备新能源汽车占比率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范畴,督促各单位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落实绿色环保要求,健全激励机制。
数据赋能,以信息化手段实行精准管理
2021年10月,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把握全国第一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的契机,以全省有机一张网、全生命周期管理、全生态场景覆盖、全数据收集分析、全流程在线办理的“五全”理念为统领建成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打造公务用车管理综合载体,被国管局评为“公务用车专项领域建设创新引领实践单位”。平台融合了车辆定编管理和车辆运行管理两大业务系统,将省、市、县三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所有公务用车、所有公车管理业务全部纳入平台管理,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同步驶入信息化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专门开发精准有效地管理功能模块。在平台配套开发上线“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控制”功能模块,充分发挥平台技术支撑,优化配备比例监控和预警机制,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在平台上每审批一辆车辆配备业务,该功能模块将会提示该业务办结后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情况,便于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核审批车辆配备业务。通过该功能模块,可以分时段、分地区、分部门、分车辆用途即时统计相关配备新能源汽车比例,自定义精准汇总分析各类情况,落实各方责任。
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引入新能源汽车出租企业。上线社会化车辆租赁功能模块,社会化车辆租赁引入专门的新能源汽车出租企业,弥补了广东省新能源公务用车保有量的不足,为行政事业单位绿色出行提供更多选择。
在平台定期通报和发布推广新能源汽车信息。定期统计汇总各地级以上市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汽车比例情况并在平台上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利用平台加大新能源汽车宣传和科普力度,引导用车单位优先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利用平台数据统计功能,梳理汇总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配备车型需求,加强与车企沟通协调,推动其跟进研发与公务用车配备需求相匹配的新能源汽车车型。
创新驱动,统筹突破难点堵点问题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过程中,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针对一些难点堵点,包括充电困难、里程焦虑、安全顾虑、维修保养不便捷和执法执勤车适配车型少等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通过专项领域的改革创新来全面系统解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22年下半年,在省有关领导指导下,在全国首创以省、市联合“统采分签”方式集中推动公务用车应用新能源汽车,从招标方案就明确新能源汽车配置要求,均为18万元以内、排气量1.5升以下的车型,车辆续航里程不低于500公里,赠送充电设备,延长车辆三电质保和整车维保期限。该项目共组织省、市、县三级95家单位参与,集中购置105辆新能源公务用车,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1890万元,节约车辆配备和运行成本约10%,直接拉动全省新能源汽车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比例增加1.32%。“统采分签”项目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和各方好评,相关创新经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领域复制推广,发挥了示范辐射作用。2023年,管理局继续组织实施第二批“统采分签”项目,扩大适用范围,将执法执勤用车纳入,集中购置209辆新能源公务用车,采购规模比第一期增长99.05%。
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广东省的公务用车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良好成效。公务用车更新配备新能源汽车比例由2020年的不足5%,提升至2021年的16.48%、2022年的46.7%。2023年,全省更新配备新能源汽车3249辆,占比57.67%,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占比达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