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无偿划转国有资产办理程序?
时间:2024-11-0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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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偿划转国有资产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无偿划转国有资产,以及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全资企业无偿划转国有资产,由划出方按照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相应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二)跨级次无偿划转国有资产。由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无偿划转给上、下级政府有关单位的,应当附接收方主管部门和同级 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接收的相关文件,由划出方按照本办法第二章 规定的相应权限履行审批手续;由上、下级政府有关单位无偿划转给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由划出方按照同级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处置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三)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向外省政府有关单位无偿划转国有资产,按照本条第(二)款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