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仓交接有什么样的程序?
时间:2025-01-0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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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仓管理单位宜综合考虑资产需求、成本等因素,确定资产出仓意向,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虚拟公物仓给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依据相关单据办埋出仓交接。
出仓交接完成后,宜按照以下情形进行后续处理。
(一)以调剂方式获得资产所有权的,交接双方依据相关单据及时调整资产、财务账目。
(二)以共享方式获得资产使用权的,资产使用单位按照规定使用资产,可按一定标准支付费用。若违反使用要求造成资产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协议等进行赔偿。
(三)以借用方式获得资产使用权的,资产使用单位按要求使用资产,做好日常维护。借用期间发生资产损坏的,由资产使用单位负责维修:如无法维修,按照调剂程序调入,由资产使用单位履行相关资产后续处置程序。资产借用设置固定期限,到期归还或续借的,通过虚拟公物仓提出申请,公物仓管理单位按规定进行审核。
(四)以租赁方式获得资产使用权的,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租赁费用。
(五)专项资产按规定进行无偿划转、公开拍卖、环保回收等,或用于应急保障等其他特定用途。处置过程中如获得收入,收入处理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