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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重组

时间:2022-12-0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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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系统

       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

█     办事指南

服务名称:单位重组
服务对象:省直适用
受理范围:根据机构编制文件,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重组整合为一个单位。
受理条件:已印发新的机构编制文件并取得社会信用代码,涉改单位车辆情况已梳理完毕。


█     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申请函 扫描件
明确申请理由,按照公函格式要求向公务用车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机构编制文件复印件纸质版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机构编制文件,通过公文交换或邮政EMS寄达公务用车管理部门。
法人证书/信用代码证扫描件
新单位的法人证书/信用代码证。
4
车辆编制核定文件扫描件涉及编制变动单位的车辆编制核定文件(车改批复文件)。平台已上传的除外。


█     办理流程

图片6.png

█     注意事项

  1. 由涉改主体单位发起重组业务;

  2. 关于重组涉及车辆状态说明:“在用”指正常使用车辆;“封存停驶”指停用待处置车辆;“已处置”指已作拍卖、过户、报废处置的车辆,需在“上传资料栏”提供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扫描件;

  3. 请勿上传涉密文件;

  4. 纸质版文件邮寄至申请单位所属的公务用车管理部门;

  5. 上传资料请使用PDF格式文档,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与原件相符”章;

  6. 需补充的其他材料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其他”资料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