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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时间:2023-01-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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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机关事务工作。

  (二)统筹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三)负责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不含省属高校及公立医院,下同)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管理工作。承担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划转物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标准、更新、购置配备等管理工作(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除外)。

  (五)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处置集中统一管理。

  (六)负责全省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工作。指导和监督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后勤综合保障服务工作,制定有关购买后勤服务的统一规范和相关细则。

  (七)承担省委大院、省政府大院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有关省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总务工作。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020-83138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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