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长者助手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概况 > 机构设置

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设置

时间:2023-01-28 来源:本网
【 字体: 分享到: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拟订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后勤综合保障工作,制定有关购买后勤服务的统一规范和相关细则。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来信来访、对外联络等工作。

  2.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3.资产管理处。负责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与调剂等管理工作,制定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省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承担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划转物业管理工作。

  4.公务用车管理处。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标准、更新、购置配备等管理工作(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除外)。负责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运营。

  5.办公用房管理处。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处置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编制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配置规划。负责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审批工作。负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巡检考核工作,指导地级以上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

  6.住房管理与调配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省部级干部住房管理的决策部署,负责有关存量公房管理、调配及相关集中住宅区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的审核工作。

  7.建设管理处。负责局承担的重点项目工程统筹、报建、审核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省委、省政府办公区,指定的集中住宅区建筑物维修维护工作。

  8.财务管理处。负责全省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9.机关服务保障一处。负责省委大院公共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10.机关服务保障二处。负责省政府大院公共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11.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内部审计工作。 

  (二)局属事业单位

  1.广东省机关文印中心

  2.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

  3.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一院

  4.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


附件: